各县(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为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治理“两盗一骗”犯罪专项行动,根据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市公安局有关工作部署,市基金会研究制定了《南通市打击治理“两盗一骗”犯罪专项行动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办法》,现就在打击治理“两盗一骗”犯罪专项行动中,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措施、广泛宣传。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治理“两盗一骗”专项行动自3月起至年底结束。各县(市)区基金会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奖励办法和工作措施,并传达到基层工作站,面向群众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严格审核、及时认定。对专项行动中涌现的见义勇为行为,各县(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要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严格审核把关,及时作出认定结论。对银行业金融系统员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由各县(市)区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负责调查核实和认定。
三、上下联动、奖励到位。对调查认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各县(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要及时组织宣传,及时表彰奖励。对社会影响大、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报市基金会表彰奖励。市基金会在进行专项奖励的同时,将择优报请省基金会表彰奖励,事迹特别突出的,专门报请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
附件:
1、《南通市打击治理“两盗一骗”犯罪专项行动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办法》
2、《全省打击治理“两盗一骗”犯罪专项行动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申报表》
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