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生命健康科技园“第二框”基础设施项目基坑支护监测
询价公告
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生命健康科技园“第二框”基础设施项目基坑支护监测进行询价采购。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含6%增值税):180000元,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3. 资质类别和等级: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表格填写报价。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调查费、布点安装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会务费、差旅费、通讯费、管理费、资料收集、耗材使用费、技术服务、设备器材、食宿、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并按《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1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和《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等规定进行观测。由于建设矛盾或不可预见情况,甲方要求增加观测点数及频率的,乙方需无条件服从,最终费用结算不以合计点次的变更而增加或者减少。
4、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采购联系人:林哲文
联系电话:0513-69961334
采购代理单位: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10号景都大厦北三楼
联系人:姚凤姣
联系电话:0513-83106618
四、报价文件构成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询价文件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三);
(4)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5)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6)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7)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按照附件六填写);
(9)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见,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因证明材料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注:(1)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8月15日 08 : 30 - 09 : 00 送至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206开标室进行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206开标室
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①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保险保函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②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并出具完整的监测报告后由采购单位返还。
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七、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地点:启东生命健康科技园。
2、服务周期:自基坑维护施工开始到施工至±0.000回填土结束,且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基坑监测规范要求,并提交评价报告。
3、服务内容:启东生命健康科技园“第二框”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安全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监测范围详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基坑监测(基坑位移和变形监测,完成图纸要求及内容):A、土体深层位移测斜;B、维护桩顶、坡顶水平位移观测点;C、维护桩顶、坡顶沉降观测点;D、水位观测孔;E、支撑轴力测点;F、立柱沉降测点;G、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管线及线杆等沉降和位移、周围水系观测及本工程基坑实际需要监测的所有项目。(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A、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B、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4、质量要求:
试验监测程序符合规范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按国家、江苏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做到及时、科学、公平、公正。
5、其他要求
(1)满足基坑支护监测平面图及结构图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2)按时按节点完成观测任务;
(3)依照采购人需求及时提供阶段性或最终观测报告;
(4)及时提供观测中非正常结果(数据)的告知,并给予专业的书面解释。
(5)若承包人最终无法出具合法合规、完整的监测报告,采购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锦汇集团招标黑名单,同时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其索赔。
(6)联合体各单位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八、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若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基坑支护监测内容全部完成并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承包人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发包人的财务规定。
十、授予合同
1.中标(成交)通知
采购人将在“皇冠足球比分_澳门皇冠-劲爆体育官网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签订合同
①采购文件、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②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誉,同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成交供应商作相关处理。
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启东生命健康科技园“第二框”基础设施项目基坑支护监测范围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