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详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4.01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50元/个土钻样,共98个土钻样(每个土钻样分别采集 0-20cm、20-60cm、60-100cm 共3个深度土壤样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土壤样品内业测试服务数量:按照省三普办统一部署,全市共98个土钻样,每个土钻样分别采集 0-20cm、20-60cm、60-100cm 共3个深度土壤样品。
(二)服务内容以及要求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管理办法》《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详查方案》及其他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包括:样品转运、样品制备、样品检测、检测数据自审与填报;接受质控与各级土壤普查办监督检查,并配合省级质控实验室开展数据专家审核工作等。
1.样品转运及制备:投标人需在委托方采集完样品后安排专人专车将样品转运到实验室,并及时进行样品制备,制样要求全程录像。
2.样品检测:实验室要按照要求进行样品相关指标测定。提交详实、准确的样品检测报告及样品测试内部质量评价报告各1份。测定完成后,应按要求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审核,配合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完成留样抽检工作。
3.检测指标:根据《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详查方案》,土钻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当水溶性盐总量≥1.0g/kg时,增加测定八大离子(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
4.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制备实验室,能与检测实验室分开管理。承担制备检测任务的实验室不得将任务分包、转包,更不得以租赁场地、仪器设备等为由变相分包、转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制备检测实验室名录内;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样品制备与检测过程中可提供全流程监控的证明材料。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货物采购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物采购、相关附件、包装、人工、货物运输、搬运(含上楼)、使用、培训、检测、税金、售后质保服务、保险、规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现场环境、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
2.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等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61972200
4.报价文件构成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按附件1格式填写,法人参加的可不提供);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CMA资质证书复印件;
(4)诚信承诺函(按附件2格式填写);
(5)报价表(按附件3格式填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4格式填写);
(7)其他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一正一副,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各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邮寄或自行送达至规定地点。采取邮寄方式的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4年5月6日下午2:30前(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 江苏省启东市紫薇中路578号 ,接收联系人:王利华 ,联系电话: 13861972200 。
开标时间:2024年5月 6日下午2: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植保楼三楼会议室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部分要求
1 、服务时间、地点、成果要求:
(1)服务时间:本次服务期为3个月,自成交供应商收到全部样品之日起开始服务工作。
(2)服务地点:启东市。
(3)成果要求:提交详实、准确的样品检测报告及样品测试内部质量评价报告。
2、要求:
(1)检测须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2)对存疑的检测结果须在20个工作日内复检或合理解释。
3、验收:严格按照《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详查方案》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开具有效发票,采购人待财政拨款后一次性付清实际价款。
六、开标条件及成交原则
1、开标条件:本项目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有效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方可开标。
2、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单价最低者成交。若单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十五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备案,记录不良信誉。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备案,记录不良信誉。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5日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详查采购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