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确权科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全市基础测绘管理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指导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项目;监督管理全市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数据获取;贯彻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指导城市规划、不动产、海洋、林业、地下管线等测绘工作;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和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承担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自然资源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负责人:潘晓敏
联系电话:83110038